CHINA TOURIST TV ASSOCIATION
 
    活动简介
    赛区设置
    选手须知
    资料下载
    经典瞬间
    选手风采
    总 决 赛
 
 
 
 
 
 
 回到首页
  《2008年度中央电视台迎奥运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旅游行业选拔赛》参赛须知
 
 


为保证《2008年度中央电视台迎奥运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旅游专业选拔赛》的正常进行,维护大赛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提高获奖选手的声誉,大赛组委会特拟定如下章程,要求所有参赛选手严格遵守。

一、参赛选手报名条件

中国籍合法公民均可报名参加本次选拔赛。
从事旅游导游、讲解员、形象代言人等持有效学历证明,身体健康,热心参与旅游及社会公益事业。
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高1.60M以上的男女均可报名。
参赛选手必须是高中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热爱祖国,热爱旅游事业。
了解旅游服务基本知识及相关礼仪知识。


二、比赛内容

形体展示:礼仪、形体、舞台气质等。
舞台表演:造型艺术、走台能力、展示能力等。
综合素质:
旅游知识、心理素质、个人综合健康体魄等综合考核;
外事、公务、服务、习俗及示范礼仪行为及规范;
外语口语表达、旅游接待中的答辩能力(设置应答选题);
旅游知识竞答及考核等。
场外考核:通过公益等活动中的谈吐、言行、修养和服饰等综合素质考核。


三、参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填写真实、完整的《2008年度中央电视台迎奥运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旅游行业选拔赛报名表》,含申请人亲笔签名,一式两份;
参赛选手须提供本人免冠照片3张(2寸),正面化妆头像特写彩照1张,正面、侧面无妆头像特写彩照各1张,半身生活照1张,正、侧、背面泳装全身彩照各1张。照片共10张,图像清晰,内容真实、健康,统一规格为15cm×20cm。除2寸照以外,其它照片同时须附交电子版本,要求图像清晰,内容真实、健康,且每张照片大小不得小于1Mb,格式为JPG/JPEG;
申请人须准备身份证学历证明或在读证明原件以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如有相关舞台等出演经验者,可提供相关影像及图片资料;
反映本人特点的自传文字资料一份,须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民族、文化程度、所学专业、家庭住址、邮编、电话、职业、特长、婚姻状况等。(约500字,请字迹工整,以备做个人电视专题用);
申请人须同时提交经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的“选手公约”一份;
所有资料不再退还。


四、报名流程

现场报名:

申请人到大赛组委会指定地点领取报名表及相关资料;或访问大赛官方网站www.cttvv.com 下载报名表及选手公约;

申请人必须认真、完整、如实填写各项(不得缺项,否则按无效处理);

交表时申请人须另提交材料的内容及数量请参看“三、参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项;

北京报名地址:2008中央电视台迎奥运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旅游行业选拔赛组委会
北京市朝阳区小关北里45号世纪嘉园3号楼02D(邮编:100029)
各分赛区报名地点;


网络报名:

申请人到大赛官方网站www.cttvv.com 下载报名表;

申请人将填写完整(不得缺项)、内容真实的报名表。发送至: lvyou@cttvv.com

当您的申请表通过审核后,组委工作人员将通知您到指定地点提交其它材料(选手公约)。


五、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本赛事活动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和相关法律,参赛选手必须完全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参赛选手报名参加本次大赛的行为视为其已经完全同意并遵守该规定。
参赛选手必须无条件许可本次大赛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拥有如下权利: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网络等各种方式进行选手的相关宣传。
以大赛宣传为目的,可对参赛选手的展演进行录音、录像和拍照。
复制、发行参赛选手展演的音像制品。
以宣传大赛为目的合理使用参赛选手的肖像和姓名。
参赛选手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
参赛选手应服从组委会在比赛期间的活动安排,接受组委会选派的专业人员的培训指导。
参赛选手应服从大赛评委会的评判结果,如对评判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大赛评判长或大赛组委会指定的法律顾问提出质疑。
参赛期间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所有参赛选手的全部活动,未经组委会同意,选手不得私自签订合约或参加营利性活动。
参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参加国内外有关时装表演、广告、摄影、影视等活动,不得与非组委会指定的任何公司签订经纪或业务合同。原已经签订的经纪或业务合同,必须报大赛组委会备案。
参赛选手应遵守组委会关于参赛选手登记的有关程序及规定,如实报告自身的情况,出示合法有效的证件。如该选手所提供的情况或证件是不真实的,由其自己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期间,参赛选手必须参加组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承诺按组委会要求参加公益活动及各种商业活动。
参赛期间,参赛选手应爱护公物及现场设备,因其个人行为导致上述物品的损坏,由参赛选手自己承担其全部责任。
大赛获奖选手在大赛结束后一年内免费出席冠名赞助商大型活动三次。
大赛前三名获奖选手将由组委会委派为合作企业做形象代言一年。
参赛选手必须在比赛前一天到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到(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比赛),取消选手培训资格。


电话:86-10-84897973
传真:86-10-84898441
邮编:100029   E-mail:lvyou@cttvv.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关北里45号世纪嘉园3座01D室